刺史

cì shǐ

“刺史”词的概述

[刺史] 词的字数是 “2”,发音是 “cì shǐ”。

[刺史] 词的注音是 “ㄘˋ ㄕˇ”。

“刺史”词的例句

1.侯景之乱时,夫人率兵击破高州刺史李迁仕,并与都督陈霸先联合,平定广东叛乱。

2.周天和初,拜郢州刺史,转襄州总管府长史,赐爵高邑县侯。

3.各州刺史和河东道按察使这批官员邀请也就算了,毕竟李治监国朞间,曾有不少文书往来,也算私下联谊。

4.好风胧月清明夜,碧砌红轩刺史家。独绕回廊行复歇,遥听弦管暗看花。

5.唐代着名文学家柳宗元在柳州任刺史时,曾用“越绝孤城千万峰”、“江流曲似九回肠”的诗句来描绘这里。

6.又命征虏将军、雍州刺史刘粹控河阴之师,冲其巢窟。

7.徙秦凤路,未行,坐夏人破塞门砦不赴援,降宁州刺史。

8.李绅出任滁州刺史。

9.甲午,以宁朔将军臧灵智为越州刺史。

10.楚既整戢,于乱兵处率敛衣服还镐,方得归朝,坐贬韶州刺史。

11.徐州刺史申令孙,提彭、宋剽勇,陆涂焱奋。

12.子绣兄之婿也,为瀛州刺史。

13.周历台省,由左司郎中出为常州刺史。

14.如今的东汉早已失去往日的繁华,汉献帝才九岁,只不过是个用来避人耳目的傀儡,真正的天下掌握在野心勃勃的西凉刺史董卓手中。

15.十常侍之乱发生时,董卓正任西凉刺史,此时他带着一支人马正向京城赶去,那支队伍旌旗蔽日,尘土遮天,惊得百官失色。

词语解释

刺史[cì shǐ]

1古代官名,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,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

英: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;

引证解释

刺史[cì shǐ]

1古代官名。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,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。 汉武帝 时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。 成帝 改称州牧, 哀帝 时复称刺史。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,职权益重。 隋炀帝、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,改称刺史为太守。后又改郡为州,称刺史,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。 宋 于州置知州,而无刺史职任,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。 元 明 废名,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

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詔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”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、县令、録事、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。”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隋以后刺史》:“汉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;魏晋以下之刺史,犹今之总督;隋以后之刺史,犹今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也。”

国语辞典

刺史[cì shǐ]

1职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,后沿称地方长官,清时为知州的尊称

网络解释

1职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,后沿称地方长官,清时为知州的尊称

刺史,又称刺使,职官。“刺”是检核问事的意思,即监察之职。“史”为“御史”之意。秦制,每郡设御史,任监察之职,称监御史(监郡御史)。汉初省,旋复置。文帝以御史多失职,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,不常置。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,又于元封五年(前106年)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各部始置刺史一人。“刺”,检核问事之意。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,对维护皇权,澄清吏治,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。汉成帝绥和元年(前8年)刺史改称州牧,职权进一步扩大,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。

外语翻译

英语翻译: provincial governor (old)​法语翻译: gouverneur provincial (arch.)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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